近日
记者从定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
自2022年1月1日起
我省在户籍管理、社会救助家庭认定
司法公证查询等领域
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资料
查询结果电子证明
进一步提供便民利企服务
优化营商环境
查询方法
办事主体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网www.hbzwfw.gov.cn或冀时办APP及小程序,在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栏目,选择办事网点和查询用途,可查询、下载不动产资料查询结果电子证明。
电子证明与纸质不动产权证书(证明)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可作为办理各类政务事项的材料和依据,对于持电子证明的,可不再要求当事人出具纸质不动产权证书(证明)或复印件。办事主体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可根据办事情形,上传电子证明或出示打印的电子证明,有关部门可使用冀时办扫描电子证明二维码核验证明真伪及信息。
具体如何查询
一起来看看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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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查询端
1、在微信小程序搜索“定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”公众号
2、点击政务大厅,选择“业务查询”
3、根据个人登录、法人登录自行选择登录。未进行账号注册的点击“立即注册”,根据相关提示进行注册登录
4、选择“商品房合同”可查询
5、选择“不动产登记”可查询
电脑查询端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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